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有关科(室):
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等休闲食品主要在中小学校周边销售,主要消费群体为中小学生,且其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食品安全,依据《食品药品监督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57号),开展集中整治,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查摸底
对我县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开展清查摸底,掌握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和隐患情况。
(一)摸底重点区域:清查摸底工作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边远农村等生产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
(二)摸底重点对象:清查以调味面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周边食杂店、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中小型超市等集中销售场所为重点对象;
(三)摸底重点环节:一是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生产加工车间、生产设备、出厂检验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二是流通环节的经营证照、经营环境、仓储条件、进货渠道等。
(四)摸底重点行为:无照无证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环境及周边环境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经营无进货凭证或索证索票不齐全的;用非食品添加剂、腐败变质食品原料等制售不合格产品的;销售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厂址、超过保质期、外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生产销售经检测不合格的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的。
二、加大专项整治力度
(一)严格实施许可准入:生产企业,提高准入门槛,对新申请许可调味面制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新申请许可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实施许可,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不得生产加工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流通单位,严把市场准入关,对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校园周边食杂店的加强其主体资格审查力度,确保证照齐全,亮照经营,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进行自查自检,及时下架不合格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