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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百姓事马上办”系统运行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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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百姓事马上办”系统运行工作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百姓事马上办”系统运行工作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海盐百姓事马上办系统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1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按照“网上知民情、网下解民忧”的要求,全面掌握网络社情民意,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政群和干群关系,提升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公信力,促进政风行风大转变、大提升,为加快建设和谐幸福的现代化“三优海盐”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民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海盐“百姓事马上办”工作中去,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和基层排忧解难、化解矛盾。

  (二)坚持高效优质、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交办事项2小时确认是否受理、2个工作日予以回复,疑难事项承诺办理”的要求,高效办理回应群众诉求,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最佳的结果答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确保办理工作依法公正、公平透明。

  (三)坚持多措并举、整合资源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服务机制,要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手段,通过对群众诉求渠道的整合,促进群众诉求问题办理工作制度的完善,实现统一的工作规范、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促进各类问题办理常态化管理,实现政民互动的和谐局面。

  (四)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大力发扬“四敢一不怕”精神,主动担当,勇挑重担,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分级负责做好办理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受理,归口办理,逐级严把质量关。

  (五)坚持尊重意愿、严格保密的原则。按照《保密法》有关规定,尊重群众意愿,认真执行保密制度,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三、受理范围

  (一)对全县社会生活中发生的,应由政府及其部门解决而没有及时解决的相关问题;

  (二)对政府及所属部门或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我县范围内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对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下事项不属于百姓事马上办受理范围:

  (一)涉及对各级党的机关、权力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部队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正在办理或者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三)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反映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对表述不清、内容失实、重复纠缠已有答复的同一事项。

  四、工作职能

  (一)县政府办负责做好对问题疑难件的研判协调;做好每季度工作例会的牵头召集;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映重要社情民意,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县信访局(县长电话受理中心)负责受理问题的审核、交办与催办和督办;定期做好办理情况的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做好年度办理绩效的考核。

  (三)县监察局配合县信访局(县长电话受理中心)做好问题办理工作的督办和问责追究。

  (四)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海盐分社负责对问题办理情况的进行宣传报道。

  (五)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负责及时办理、答复交办的各类问题。

  (六)县政府办(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负责配合做好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技术支持。

  五、工作流程

  (一)审核交办。海盐“百姓事马上办”网络受理平台有以下三个渠道:12345县长电话受理平台(含组织部“民情一公里”)、海盐“百姓事马上办”网络平台、@12345微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受理中心在工作日及时交办至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并由系统短信提醒承办单位经办人和单位领导。

  交办事项内容复杂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由受理中心明确主办单位,同时交办到相应职能部门,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间应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由主办单位统一回复办理情况。各协办单位要及时回复协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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