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本局各科室:
现将《海盐县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规范推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2015年7月31日
海盐县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规范推广实施方案
根据《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盐村标办发〔2015〕1号)和《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标准推广实施方案》(盐村标办发〔2015〕2号)的要求,制定了《海盐县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规范》,因时间进度关系,将试行阶段与推广阶段一并进行,为扎实有效推进试行和推广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海盐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加快构建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步伐,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大科学统筹协调及政策调控的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实现重点突破,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二、总体目标
通过《海盐县城乡一体化公共教育服务规范》的实施,同步谋划城乡教育规划,一体化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同步培养师资队伍,一体化提升城乡教师素质;同等关怀特殊群体,一体化推进特殊群体教育;同等支持各类教育,一体化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最终使得差异化的教育需求同质满足、区位性的发展差异逐步缩小、特殊群体的教育投入充分保障,城乡教育一体化在海盐得到充分实现。
三、实施时间
2015年8月1日-10月31日
四、实施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成校。
五、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