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届新居民议事委员的聘期已满,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参政议事工作的意见》(盐委办〔2010〕80号)和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居民议事制度的实施意见》(盐新居民领办〔2010〕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第三届新居民议事委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新居民议事委员在协商议事、建言献策、民主监督方面积极的作用,关心和支持“三优”海盐建设,为“两美”海盐,平安海盐建设做出贡献。
二、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
法律、法规。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我县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
所,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社会责任感强,善于倾听和反映新居民的呼声,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参政议事能力。
4.在本地务工、经商、创业中有一定业绩和成就,在新居民群体中有一定声望。
三、产生办法
一是民主推荐。县新居民议事委员应在本辖区登记的新居民中推荐产生,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做好议事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往届新居民议事委员聘任中表现出高度责任心和较强议事能力的新居民议事委员可继续推荐为候选人。二是组织考察。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各单位推荐的新居民议事委员候选人进行考察,选出一批法治意识强、品德素质高、热心为新居民事务发挥一己之力的新居民议事委员。三是公开聘任。经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后,确定海盐县第三届新居民议事委员名单,正式聘任,任期2年。
四、名额及分配
本届新居民议事委员共17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表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新居民议事委员推荐工作,推选出一批素质高、热心我县新居民事务的新居民议事委员,不断提升新居民参政议事的能力。各镇(街道)在做好县级新居民议事委员候选人推荐的同时,开展新一轮镇级新居民议事委员的选聘工作。具体方案由各镇(街道)自行制定、实施。
(二)严格要求,按时完成。各推荐单位在推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新居民议事委员队伍整体结构和分布情况,推选的新居民议事委员应来自不同行业和区域,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参政议事积极性,推荐人选需征得新居民本人同意,并负责对被推荐的新居民议事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初审把关,推荐表于8月10日前报送至县新居民事务局。
附件:1.海盐县新居民议事委员推荐名额指导意见
2.海盐县新居民议事委员推荐表
海盐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0日
附件1:
海盐县新居民议事委员推荐名额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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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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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原街道 |
4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528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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