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中心(站办)、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经街道党委研究同意,现将《武原街道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操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海盐县武原街道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
武原街道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操作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武原街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武委〔2015〕86号)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廉政谈话抓早抓小作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现就武原街道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一、操作流程
(一)任职谈话
1.谈话对象:新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2.形式和分工:视情况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原则上由纪委书记进行谈话。
3.主要内容:围绕如何正确看待和行使权力,如何改进作风,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从政行为,如何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内容进行廉政教育谈话。谈话对象应撰写书面认识体会,作出廉政承诺。
4.谈话启动:由街道纪委负责提出,会同组织办实施。集体谈话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具体视提拔任用干部批次和人数确定。
(二)责任谈话
1.谈话对象:街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
2.形式和分工:主要采取“一对一”个别谈话形式,由街道领导分工负责。街道党委书记主要负责班子成员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谈话,街道纪委书记主要负责中心(站办)、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谈话,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谈话,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谈话。
3.主要内容:围绕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责任,并向谈话对象提出工作要求。谈话对象应根据谈话人的要求,进行工作表态。涉及工作责任问题的,须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4.谈话启动:原则上党委主体责任谈话和纪委监督责任谈话,每年完成一轮。“一岗双责”责任谈话有计划地安排进行。谈话主体按责任谈话分工自行安排好年度谈话计划。
(三)提醒谈话
1.谈话对象:街道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等。
2.形式和分工:主要采取“一对一”个别谈话形式,由街道领导分工负责。街道党委书记主要负责班子成员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的谈话,街道纪委书记主要负责中心(站办)、行政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的谈话,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谈话,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谈话。
3.主要内容:针对在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干部考察、信访举办、经济审计、正风肃纪、网络舆情和廉情信息收集等环节中发现的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的警示谈话。谈话人向谈话对象告知所涉及的问题,并根据谈话对象的陈述提出要求。谈话对象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同时表明认识态度。
4.谈话启动:由各谈话主体负责提出,有关单位对收集到的问题反映提出拟办意见,需当面提醒教育的及时启动提醒谈话程序。
提醒谈话是从关心爱护、严格管理干部出发,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抓早抓小、主动监督”的理念,对在党风廉政方面有负面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式、教育式的谈话。重点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主要情形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