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盐湖商村镇银行: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杭银发[2015]172号的通知》(嘉兴银发〔2015〕16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存款准备金利率调整工作。
二、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此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工作顺利完成。
三、各行(社)在执行存款准备金政策中,遇有重要情况,请及时向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信贷调统科)报告。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杭银发〔2015〕
172号的通知》(嘉兴银发〔2015〕1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