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民政办: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盐县民政局
2015年7月28日
2015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
考核细则和考评办法
根据《嘉兴市2015年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嘉兴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和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和考评办法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1.县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签订的《2015年民政(社会)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2.海盐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民政(社会)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
三、考核指标与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