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为让新居民更好享受海盐县公共服务待遇,海盐县推出新居民积分申请免费南北湖旅游家庭年卡的公共服务待遇。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要求和对象条件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家庭均可申请免费南北湖旅游年卡。本轮推出新居民申请免费南北湖旅游家庭年卡名额50户。
本轮申请对象为夫妻双方均在我县居住工作的新居民家庭。由夫妻一方提出申请,并纳入积分制管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二)无刑事治安处罚记录;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
二、申请办法和时间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新居民本人或委托工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镇(街道)积分制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间为2015年12月20日至2016年1月20日(休息日和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
三、申请材料
书面申请需提交《海盐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各自一寸照片一张。
四、受理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