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武原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13日
武原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海盐县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盐政发〔2014〕36号)和《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和加快推进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5〕110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首荡村、联丰村、城南社区、富亭村、建新村、金星村、大刘、华星村、双桥村、南洋村、红益村、城西村、盐东村、黄家埝村,责任人为村(社区)书记、主任、其他班子人员、街道联村组长。
二、考核时间
每年春夏季:5月5日—6月20日
秋冬季:10月25日—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两季分别实行百分制考核,重点考核村(社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情况,以两季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值。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89分为良好,70(含)-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