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元通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海盐县元通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请示》(元街〔2016〕24号)收悉。经县十四届政府第88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盐县元通街道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实施,同意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由你街道作为项目购买主体,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买服务内容包括电庄和新兴片区及凤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后,授权你街道与承接主体签订该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同意该项目服务期限15年,你街道需按购买服务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