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提升效能,根据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盐县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36号),更好地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县局研究决定,现将扩大开发区分局等公司登记权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公司登记注册权限
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方便企业办事,按照“配套下放,权责一致,管理顺畅,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支持我县中心镇、市级小城市试点镇、省级特色小镇等的建设工作,决定扩大开发区分局、沈荡分局、澉浦分局、元通所、秦山所、于城所、通元所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登记注册公司的权限,可直接受理、核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含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公司登记授权范围从限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且无前置审批项目的公司扩大到限注册资本 500万元以下且无前置审批项目的公司。
二、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