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发展核电关联产业扶持政策》已经县十四届政府第八十次县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发展核电关联产业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核电关联产业,充分调动县内企业接轨核电、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研究,制订以下扶持政策:
1.参展补助。鼓励县内企业参加各类核电设备交流、核工业展览等展会。经批准,行业协会组团参展及企业参加政府组织展会,给予摊位费全额补助。
2.涉核资质奖励。县内企业首次取得核工业和核建设系统非核级“合格供方资格证书”、“服务商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书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只享受一次,下同);企业入围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中国广核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等国家级核电集团及其工程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取得制造业1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50万元涉核业绩后,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取得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安全设备制造、设计或无损检验核级许可证的,按照核级许可证的级别进行奖励,核一级、核二级、核三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按照级差兑现,不重复计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