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民进海盐县总支:
贵总支在县政协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县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治污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五个文件的通知》(嘉政办发〔2014〕44号)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为原则,全力推进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2014年-2015年以来,我县主要开展了“两新”社区和村庄规划保留点的治理,这些区域根据地形实际,主要采用纳管和就地处理模式;对于难度高和农户分散的区块,采用分户处理模式。两年来,完成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58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户27437户;其中2014年新增治理行政村19个,新增农户9120户;2015年新增治理行政村39个,新增农户18317户。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该项目被列为2014年、2015年县政府实事工程。县委书记在动员大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并带头捐款;县长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和实地调研,并在重要环节和时间节点作出批示。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办主任任副组长,农办、发改、财政、住建、环保、水务等相关单位为治理组成员单位。三是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严格控制项目设计、材料采购、项目施工、监理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质量。四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每月上中下旬3次例会,及时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五是明确各级职责,各镇(街道)也分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全县建立起县统筹、镇实施、村配合的责任机制,县、镇、村各级签订建设目标任务责任书,共同推进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完善政策制定。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海盐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三年行动计划》、《海盐县“五水共治”201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海盐县2014年重点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实施主体、部门职责、资金补助、年度考核等相关要求和政策,为项目快速有序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三)确定三年目标。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总体目标为:实现海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行政村、规划保留自然村庄覆盖率达到100%、镇(街道)农户受益率达到70%以上、行政村内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收益率80%以上。2014年-2015年通过与规划单位、镇(街道)沟通,根据目标任务、规划情况、现有管网情况及镇(街道)自身特点,确定三年分步实施区块,并细化到村落,全部定点定位,挂出了作战图。
(四)明确治理模式。根据规划编制,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采用接户纳管、集中处理、分散治理并存的方式,同步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综合考虑我县农村人口集聚度较高以及平原地区水体自净能力较差的特点,距离现有二级管网较近的区块主要采用纳管处理模式;针对较为偏远、纳管处理不经济的集聚点,采用A/O等的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就地处理,出水标准可达一级B类;针对过于分散、零星的农户,为避免投资浪费,采用单户或联户的厌氧生物处理技术,进行单户或联户分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