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社区:
根据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以及街道与各村(居)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现将对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评估目的
通过考核评估,检查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201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结果,了解掌握各村居委会工作情况,全面评估全街道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提高。
二、考核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设总分为100分)
见附件1、附件2
三、考核奖惩标准及事项
1.考核基本分设置:行政村(社区)实行百分考核制,企事业单位实行等级考核,95分以上为优胜(不含95分);80分以上为达标;80分以下为不达标(不含80分)。
2.奖励对象:行政村、社区居委会。
3.奖励标准:总人口3000人以下每分30元,总人口3000--4000人每分35元。总人口4000人以上每分40元。
4.奖励资金来源:由街道财政列支。
5.奖励办法:按照平时工作实绩、年中检查和年末考核相结合,与相对应的奖励标准之乘积给予奖励,且考核分值与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挂钩。
四、考核评估加、扣分
1.继续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制”。
2.工作有特色、创新并收到成效,工作经验在县以上会议上交流发言的,加2分。
3.参加县及以上组织各种活动中取得前三名成绩的分别加3、2分。
4.村、居协会组织达到优秀标准加1分。
5.外来育龄妇女较多,管理与服务较好的考核优等村每村加1分。
6.发现计划外怀孕对象后做工作不及时,态度不积极的扣5分。
7.出现多孩违法生育一例扣1分。
8.计划外出生中,怀孕三个月内掌握并积极做工作的酌情扣分;怀孕七个月内掌握并积极做工作的扣10分;怀孕七个月后掌握的扣15分;出生后发现的不得分。
五、其它事项:
因做政策外怀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等必要的开支费用,由村、社区负担。手术费除上级报销部分外,本人确有困难的,由街道、村社区各一半负担,对政策外怀孕妇女实施引产补救措施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人申请要求补助的,街道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但因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而实施人流、引产补救措施的有关费用,由各村、社区自行解决。
本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由街道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海盐县人民政府武原街道办事处
2016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