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现将海盐县2016年科技项目(第四批)资助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涉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26家(嘉科高〔2016〕42号),奖励经费78万元。以上经费通过县科技局下拨,列入“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
二、各镇(街道)要对本镇(街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认真监督和管理。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不断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努力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将对企业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