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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海盐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结合盐经审办[2017]9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内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在全系统规范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经研究决定,对局属各单位2016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局属各单位(包括社会团体及各单位工会)
二、审计所属年度: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财务经济活动
三、审计主要内容:
1.预算管理执行情况;
2. 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和账外存款清理情况;
3. 规范津补贴管理情况;
4.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5. 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6. 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7. 债务管理情况;
8.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9.领导干部个人收入情况;
10.执行财经纪律与廉政规定情况;
11.其他收入及下属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管理情况。
四、内审工作机构:由副局长马建中任组长,计划财务科科长富燕萍任副组长,计划财务科鲁颖玉、徐沈娟、俞凯燕任组员。
五、审计形式:就地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