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施工、监理、公用行业企业,局(办)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17年度海盐县住建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管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
2017年度海盐县住建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管要点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海盐县住建局(人防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以预防事故为中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加强安全监管和执法为主线,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工作目标:强化全县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加强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人防资产管理和设施设备养护,督促物业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小区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农民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督查工作,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具体分工和工作重点
1.建筑业管理局: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以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为重点,并结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重点严厉打击非法发包转包、建设手续不全、资质挂靠行为。加强对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用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每季度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督查,每次督查在建项目不少于15个,并形成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通报并发文公布;加强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巡查不少于8个在建项目(主体阶段),每三个月形成质量安全、市场行为巡查通报并发文公布;根据重要节假日、重点活动保障、季节特点等开展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3次;新开工项目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在建项目主体结顶开展一次施工安全评价。
2.园林市政局:园林市政安全生产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为重点,督查各燃气场站及设施设备、供应站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瓶装燃气行业专项整治规范工作,切实落实瓶装气销售实名登记制度。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涉及燃气工作方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移交相关案件。水务工作以保障重大节日及用水高峰期间的居民平稳及安全用水为重点;园林市政工作以维护绿化以及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市政桥梁等市政公共设施为重点,开展相关监管工作。
开展园林绿化养护和安全考核每日检查,重点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极端天气(雨雪冰冻、台风、高温干旱等)应急处置。开展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附属设施安全情况等每日巡查,重点检查全年不少于12次;及时完成数字城管、县长电话交办事件;做好防台防汛、雨雪冰冻等天气的处置。开展公用事业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水务企业反恐安防重点部位;现场查看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危化品保管、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的情况。对燃气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各类燃气场站、管道及附属设施、瓶装燃气供应站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开展瓶装燃气销售实名登记、系统录入等工作督查。同时每年开展涉及园林市政和公用事业方面的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根据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季节特点等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燃气、水务安全平稳运行情况。
3.房地产管理局、城乡规划局:推进城乡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进度,督查各镇(街道)、城投集团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加强人防资产安全使用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养护。督查各镇(街道)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实施情况,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安全培训工作。
房地产管理局每月对各镇(街道)开展一次城乡危旧房治理改造工作督查,定期出解危通报,督促各责任主体危旧房治理改造进度,日常安全巡查到位;对人防资产每季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杂物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物品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人防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养护。
城乡规划局每季度联合建管局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规划落实情况大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发文公布。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民建房安全生产检查。加强日常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对在建工程,特别是在±0.00验线、主体工程建设及室外配套建设等重要建设阶段的工程加强检查。开展一次村镇建筑工匠安全培训,对农民建房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特别是恶劣天气等应加大检查力度排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有序。要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上下形成一盘棋,切实把思想和精力聚焦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要不断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主任)任组长,局(办)属各业务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办公室、指通科、局(办)属各业务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局,负责上下协调、沟通联络,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严格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有力。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主要领导全年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局(办)属各单位、各科室要不断强化单位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意识,切实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扎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