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信息宣传工作,完善水利信息网络,扩大信息来源,充分调动水利工作者搞好信息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提高水利信息宣传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考核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及全县水利系统每一名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与各镇(街道)农技水利服务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上级水利部门和我县水利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体现我县水利工作特色的信息,报送格式必须符合各类刊物相关要求。
2.要围绕各级领导关注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报送问题建议类、社情民意类、调查研究类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参与水利事业提供便利。
3.上级有关信息工作要求、制度和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尤其是紧急信息的报送、约稿信息的完成情况等。
4.信息录用情况,主要指被省委、省政府、省水利网、市委、市政府、市水利网、嘉兴日报、县委、县政府、县门户网和县级有关部门等录用的信息及新闻报道。
5.积极支持海盐水利政务微博工作,上报政务微博、评论、转发政务微博的适当加分。
三、考核办法:
1.采用累计积分制,定期公布。同一条信息被多次录用的可累计计分;同一条信息署名多人的,按平均分计算;跨科室工作人员的信息,按来稿内容将得分计入相关科室。由办公室对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和分值计算,并每季进行公布,年终由局办公室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汇总考核。计分标准详见《各类信息录用计分标准》(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