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于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于城镇核心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于政〔2017〕8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于城镇核心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各镇(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第一批)》(盐发改投〔2017〕83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于城镇核心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于城镇核心区道路改造提升工程。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城镇形象,有利于方便群众出行,加强社会交通及治安管理,有利于推进于城镇小城镇综合治理工作。因此,实施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