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叶巧英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新农村规划”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新农村规划是协调农村各项设施及实施管理的基本依据,其中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公共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总体规划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实际情况,我局会同元通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村建办、县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工作如下:
(一)加强新农村消防设施规划管理工作。一是通过与元通街道办事处及其下属村建办沟通,村建办将新兴村消防基础设施列入下一步的新农村规划方案中,同时提高消防栓配置比例,确保足额配建消防栓。二是做好消防通道规划,在规划阶段,积极与县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做好新农村消防通道的规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