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王晓冬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对于进一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其市场化、专业化推进过程中,也碰到了诸如体制机制不顺、物业服务企业及业委会管理规范性欠缺、行业发展不均衡等瓶颈,制约了物业管理工作全面发展。为此,各级政府也在积极探索,加强住宅小区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改善广大业主居住环境。
一、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出台与执行
市级层面: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17年4月12日印发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6月1日施行。该意见的实施,采取加强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加强物业服务监督、加强老旧住宅小区(拆迁安置小区和保障性住宅小区)管理、加强业委会建设等措施,通过建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市对县专项督查的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物业行业整体全面发展。
县级层面:我县在2015年-2016年采取调研、座谈等形式听取部门意见,了解业主物业消费需求等基础上,拟对我县物业政策进行调整,目前该系列政策已由我局修改完成,待报政府决策。政策主要通过建立物业管理监管网络体系、落实房屋电梯维修资金、明确业委会主体责任和加强物业企业监督考核、设立一定的奖励与扶持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物业市场,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整体水平。
对此,我局已拟定工作计划,将于7月中下旬召开物业企业半年度工作例会,着重抓好市级政策的有效推行。同时,积极向上做好汇报,争取支持,加快推动县级政策尽快出台。
二、加强行业监管,拟定多项措施
一方面,制定业委会、物业企业职责清单,明确自身权责利;下发业委会、物业公司履行职责的各类示范文本,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学法,努力促进物业领域这两个大的主体按法律规章办事、按服务合同条款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