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叶建华委员:
您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居住环境,是一座城市生活品质和老百姓生活幸福感的体现。自2005年至今,我县一直借力创建卫生县城、文明县创建等资金渠道着力推进老住宅小区整治工作,提升环境,改善民生,累计整治覆盖房屋346幢,惠及业主8000多户,投入资金约2500多万元。在开放式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的同时,一批较早建成的物业管理小区由于配套设施老化等原因也在逐步退化,与老百姓的居住要求和城市发展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们积极探索,一方面研究拟定我县各类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另一方面加大部门会商与联动,5月17日召集县发改、财政、武原街道等部门进行专题商议,提出意见措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拟定新一轮物业管理新政,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扶持意见
近年来,县住建部门进行了深入的物业行业调研,于2016年通过组织问卷、听取部门街道意见、开展线上线下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提出并制定了新一轮物业管理政策,即待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一方面,新政鼓励老旧住宅小区征得业主大会同意,逐步进行小区公建配套设施有机更新,实现提档升级。改造内容包括房屋外立面、共用设施设备、道路、绿化、车位、管线等。改造资金通过县财政、镇(街道)、业主等不同途径筹集。改造后所产生的公共经营收支,应由业委会作明确约定,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等。另一方面,新政拟向有关部门认定的老旧住宅小区提供专业化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经有关考核合格的,将由政府按一定比例进行补贴,以此扶持低端物业企业,让老旧小区一样享受较高标准的服务。
二、指导和引导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改造与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