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文化局(体育局)、县住建局:
你们《关于划定来龙桥等六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请示》(盐文〔2017〕4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上报的划定方案,请按相关程序及时予以公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督促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保护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附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六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六处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
编号 |
名称 |
年 代 |
地址 |
|
1 |
来龙桥 |
明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396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语音播报提示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