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县公路管理段、县港航管理处、县公路运管所、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县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监督评议考核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促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评议考核内容
本次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浙交办〔2017〕126号《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考核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执法人员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站所建设、执法体系完善、执法效能与执法规范建设六个方面(具体详见《海盐县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
三、评议考核组织形式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评(2017年6月10日前)
各单位要根据县交通运输局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自我检查与自我考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县交通运输局。
(二)评议考核监督检查(2017年6月11日-6月20日)
从6月11日开始,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执法单位2016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海盐县2017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细则》开展评议考核检查,检查方式检查台帐、检查执法现场检查、抽查执法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