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处属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水路交通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根据县交通运输局《海盐县交通运输“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方案》(盐交[2017]55号),现将2017年度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双随机”抽查计划随文公布,并就开展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组织实施
1. 抽取检查对象。按照年度抽查计划,由抽查项目对应的业务科室以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规定比例的待查对象。
2. 选派检查人员。由抽查项目对应的业务科室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通知其按时参加检查。
3. 抽查组织实施。
(1)确定检查对象后,可提前通知被抽查企业做好接受检查的相关准备。
(2)实施检查前,根据抽查事项准备检查记录表等相关材料。
(3)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要如实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必要时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记录整个过程,做到检查过程全记录。
(4)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企业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能够立即改正的,检查组要立即责令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责令限期整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先行调查并收存相关证据后交辖区港航所依法处理。
4.检查结果公开。完成检查后,业务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填写《“双随机”检查监管记录》,并通过窗口触摸屏进行公开检查结果,同时报处法制办备案。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