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海盐县澉浦古镇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复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项目
初步设计的请示》(古镇公司〔2017〕15 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工程已列入《海盐县2017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盐发改投〔2017〕85号),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2017年第650号批示文件精神,经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由你公司委托编制并修改完善的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澉浦影视小镇安置小区五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位于澉浦镇城镇新区,南至澉海路,西至河道,北临安置小区四期,东临规划道路,总用地面积66942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107585.87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76399.63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798.66平方米,底层库房建筑面积18480.91平方米,人防地下室面积7906.67平方米,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住宅区内部以7米宽的双向车行环道为骨架,划分居住不同的组团,并围合行成组团绿地及景观,营造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分别在澉湖路设消防出入口和南侧澉海路设小区主出入口一个;各转角转弯半径均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环道沿中央组团外围延伸,保证消防车能到达每幢住宅,满足规范要求。
四、建筑单体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