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结合我县广告市场现状,现就加强广告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思路与目标
今年,全县要以“三个结合”(行政指导与执法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单一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为思路,通过落实“三项活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行政约谈活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力度,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或夸大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广告欺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县广告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助力“平安海盐”建设。
二、监管重点
要把涉及民生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作为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主要是:
1.医疗广告中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和药物;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2.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的产品功效超出国家批准的范围;普通食品宣传保健功能或对疾病具有治疗功效;普通商品宣传治疗功效;
3. 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以及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4. 房地产广告中含有保证升值、增值、投资回报或使用绝对化用语、面积位置描述不准确等内容;
5.投资理财类违法广告,特别是以高收益、高回报、零风险等为诱饵的违法金融服务广告;
6. 涉农虚假广告;
7. 有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的低俗不良广告;
8. 其他涉及民生的虚假违法广告。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分局)要根据辖区广告从业企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建网站企业)数量,采取集中授课或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食品(药品、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广告从业企业内部审核机制与人员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履行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义务。(3月底前完成,3月31日前报送教育培训情况)
(二)开展巡查约谈活动: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广告从业企业、网络(平面)广告平台和企业网站的日常监管;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信息,保持对打击网络炒信、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生产经营者(自建网站网页)的行政指导,开展行政约谈,签订广告经营文明诚信承诺书。(全年)
(三)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分局)要在3月5日—9日、9月10日—14日两个时间段,各集中一周时间,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辖区内的商业区、主干道(集镇主入口)、新建楼盘、临街电子显示屏、公交站点(车站)、交通安全设施、高速公路沿线等重要位置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检查,突击查处户外广告违法案件,净化户外广告市场。(报送时间: 3月15日和9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广告市场监管,打击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是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重要举措。媒体信用广告指数和户外广告违法率是“平安海盐”建设的重要指标。各所(分局)、相关科室要从落实上级要求,助力“平安海盐”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广告市场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担当,不辱使命。
(二)突出重点,较真碰硬。医药、保健、化妆品、房地产以及投资理财类违法广告扰乱民生领域消费市场,户外广告传播面广、监管难度大。各所(分局)要突出重点发布平台、重点监管内容,扎实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依法处置;对多次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主和媒体,要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构成移送条件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综合运用《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手段,对虚假广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查封、扣押、提请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