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年度科技工作的计划和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度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支持内容
县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主要支持在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卫生信息研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新技术引进、防治技术创新和管理科学等研究。
(一)新技术引进项目:填补县内空白的省内外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等方面先进和适宜新技术的引进。
(二)防治技术创新项目:提高我县现有临床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水平的技术创新项目,可以是具有独立自主创新项目,也可以是在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和创新的项目。
(三)管理科学研究项目:全县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的卫生计生管理和卫生政策、卫生信息等方面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县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单位开展预试验(研究)基础上,证明有应用和发展前景的技术引进和创新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位课题负责人只限申报一个课题,之前承担了科技计划项目在2017年底前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2018年度的课题。
(三)全县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根据实际至少申报一项2018年度卫生计生系统科技项目。
(四)课题申请者须认真填写《海盐县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县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实行纸质与电子稿双申报。申请人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局医政科,并将电子版发至1649354990@qq.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耀娟,联系电话:0573-86023671。
四、其他
(一)各单位要强化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有效减少杜绝科研学术造假和学术不端等现象,严格按照《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科研诚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39号)要求,申报人须对自己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性负责,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各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各单位要加强涉及人体研究的管理,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对符合《办法》第三条列举的科研课题,按照单位伦理章程和程序,通过伦理审查。
(三)县卫生计生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向上级推荐优秀项目,确定2018年度县卫生计生系统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附件:1.海盐县卫生计生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承诺书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海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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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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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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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A、国际领先□ B、国内领先□ C、省内领先□ D、市内领先□ F、县内首创□ E、院内首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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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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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352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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