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大队、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局机关科室(机构)与基层单位事权划分责任清单调整事项已经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调整后的事权划分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科室(机构)与基层单位事权划分责任清单(2018.04 调整稿)
序号 | 科室 | 科室承担内容 | 基层所(分局)承担内容 | |
承担 | 协助 | |||
1 | 办公室 | 1.机关文电、信息、信访、财务(内审)、统计、档案、保密、安保、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 2.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督查、新闻宣传、科普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3.牵头协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平安维稳和综治工作; 4.负责机关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5.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 6.统一管理全系统扣押、罚没物资,做好处置记录。 | 1.本单位的文电、信息、财务、统计、档案、保密、安保、会务; 2.本单位调研、新闻宣传等工作; 3.本单位(辖区)信访、应急、舆情处置、平安维稳等工作; 4.本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管理工作; 5.本单位办公用房维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6.扣押、罚没物资管理,做好交接、处置记录。 | 1.提供信息、综合性调研、内审、统计等基础材料; 2.进行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 3.开展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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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事教育科 | 1.管理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系统的机构编制;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考察管理干部,管理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3.负责全局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文明规范化建设; 5.组织开展教育培训、专业人才培养工作; 6.牵头实施全局评优评先及优抚工作; 7.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 1.合理安排本单位人员的岗位; 2.本单位人员考勤、考核等工作; 3.本单位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和学习教育,参与或开展各种创建。 | 做好评优评先等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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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法规科 |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 3.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听证工作; 4.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工作; 5.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6.负责移交法院执行案件的办理。 | 1.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案件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 2.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初审、复核及执行和案卷归档,配合法规科对移交法院执行案件的办理; 3.行政处罚听证前准备、出庭答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资料汇总,接受委托出庭应诉或复议答辩工作。 | 1.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赔偿的证据材料提供等工作; 2.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法制宣传培训。 |
4 | 行政许可科 | 1.规定范围内的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等的登记注册;承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核转上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和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 2、市局授权的外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 3.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承担食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执业药师注册等行政许可和上级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 4.组织开展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开展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等许可工作;负责所(分局)各项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 5.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承担其他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 | 1.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 2.授权办理注册资本500万以下公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登记(设立、变更、注销)(无前置审批、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 3. 食品经营许可(除中央厨房、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食堂外)。 | 其他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服务事项。 |
5 | 市场规范管理科 | 1.拟订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 3.承担市场名称登记工作; 4.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 5.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监管; 6.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 7.组织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审核推荐驰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县、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和指导服务;商标权质押指导服务; 8.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 9.指导广告业发展。 | 1.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督促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与创建; 2.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 3.开展驰名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企业创建的培育与推荐;开展商标权质押指导与申报; 4.合同行为监管;落实“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拍卖行为监管; 5.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 | 协助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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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监督管理科(企业信用办) | 1.指导全县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及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指导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 3.负责县“查无办”日常工作,建立与完善工作机制,负责对无照整治工作的督察与协调; 4.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 | 1. 开展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及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对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进行监管; 3. 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 | 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
7 | 网络经济监督管理科 | 1.组织指导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工作; 3.指导网络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工作; 4.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 5.负责信息化建设。 | 1.负责实施对网络经营主体、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2.负责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负责网络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网上标识的现场办理工作,并督促网络经营主体亮照经营。 | 1.开展网络经营专项整治; 2.保障信息化网络安全畅通。 |
8 |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保委) | 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经营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抽检)抽查检验工作; 4.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 5.组织流通领域商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抽检); 6.举报、投诉事项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分流、转办、督办实行属地管理,业务科室配合的原则。 7.指导、参与疑难及重大消费投诉的处理; 8.投诉、举报的统计、分析、发布投诉和举报情况。 8.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9.指导消费维权站、点建设;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负责举报、投诉事项和转办件的调解、调查处理、反馈、答复; 2.负责实施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落实消费维权站、点建设;负责流通领域不合格商品的下柜、召回、后续处理; 4.负责对有关经营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实施流通领域商品安全的日常监管,配合流通领域商品的抽检、监测; 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指导消保委分会、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维权联络员开展工作。 |
9 | 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 1.组织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专项整治; 2.负责建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组织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工作; 4.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年度主体责任报告和现场核查; 5.组织生产、流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监测; 6.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食品安全知识和法规的宣传教育; 7.牵头组织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 1.负责实施生产加工、流通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专项整治,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食品流通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分类监管; 2.组织实施辖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年度主体责任报告及现场核查。 3.负责无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监管、查处、取缔工作; 4.实施监督抽检及后处理工作,负责不合格食品下柜、退市、召回、销毁;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3327.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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