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正文

关于印发《海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各镇(街道)新居民事务所:

为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2009年根据《关于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盐委〔2008〕30号文件精神制定《海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试行)》(盐新居民〔2009〕22号),有效缓解了一些因遭遇意外事故、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新居民家庭的实际困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改,制定了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盐新居民〔2011〕33号), 近期,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我县近年来新居民困难救助工作实际情况,对《海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盐新`居民〔201133号)进行了二次修订。现将修订稿下发你们,望遵照执行,切实做好新居民应急救助和困难慰问工作,缓解新居民家庭生活困难,积极探索逐步完善新居民救助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海盐县新居民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8510

 

 

 海盐县新居民困难救助基金使用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新居民及其在盐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缓解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救助原则

新居民困难救助是由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以缓解新居民因遭遇意外事故、患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一种临时救助和关爱机制。救助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逐步完善。

二、救助内容和条件

新居民困难救助分为应急救助和困难慰问种形式。

(一)应急救助

应急救助是对因遭遇意外事故或患重大疾病,其他社会救助尚未实施,个人或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新居民实施的一次性困难救助。

救助的对象是居住在海盐县境内的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本县办理)新居民,包括持《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本人及其在盐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夫妻和子女)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应急救助:

1.在海盐居住工作期间因遭遇火灾、工伤、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受到人身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海盐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haiyanxian/20210601/16332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