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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无欠薪”镇创建行动的通知

2021-06-01 海盐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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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海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海盐无欠薪”行动的通知》(盐构建发[2017]2号)文件精神,更加深入有效开展“无欠薪”镇创建行动,经镇政府同意,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高水平”的奋斗目标,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保护民工劳动所得,通过落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属地管理、实施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建设“无欠薪”镇为目标,以实施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治理为抓手,确保违法欠薪行为得到全面治理,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建设“无欠薪”镇。

  二、创建“无欠薪”镇目标

  全面推开“无欠薪”镇创建活动,到2018年底,达到“无欠薪”镇的目标要求。

  (一)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国有企业、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和水利建设项目实现零欠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以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数为基数,下同)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未发生50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下同)以申报书面审查单位为基础数(案件统计口径以立案为准,企业总数不含个体工商户),欠薪案件发生率控制在5‰以内,未发生50万元以上的欠薪案件;未发生10人以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极端欠薪事件。

  (二)防范处置欠薪长效机制全面落地。提高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落实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工资支付保证金、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欠薪应急周转金、工资争议绿色通道、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制度规定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依法有效解决欠薪问题。

  (三)欠薪案件处置快速有力。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欠薪案件能在7日内得到妥善处置;对个人讨薪极端事件或欠薪重大舆情事件,能在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并进行处置;欠薪案件未及时处置率为零。

  三、实施重点专项治理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对我镇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监管,在欠薪易发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专项治理。落实《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配齐配强镇村两级劳动保障监察力量,加强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大欠薪处置力度,对未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的企业,提请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信用惩戒;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防发生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一)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强化部门联合预警监控,加强无照经营市场主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劳动用工监管,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减少欠薪隐患。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加大对工资支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发挥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及时处理工资拖欠争议案件。

  (二)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监管、工资支付保证金差异化缴存、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开、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推动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实现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从源头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有关站办要加强行业监管,充实监督管理工作力量,严肃查处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与镇人社所共同做好各自建设领域的欠薪防范和处置工作。

  (三)企业欠薪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协同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联合惩戒企业欠薪失信行为。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无欠薪”镇,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镇政府成立于城镇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做好“无欠薪”镇创建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相关单位和村要积极配合并结合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镇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强有力工作班子,将“无欠薪”镇创建行动推向深入。

  (二)强化工作考核。将“无欠薪”镇创建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加大工作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鼓励;对发生重大欠薪事件、履职缺位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

  (三)注重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开展“无欠薪”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借鉴其他单位的典型经验做法,并在全镇积极推广。继续深入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和“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无欠薪”镇创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附件:1.“于城镇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2.于城镇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1

  “于城镇无欠薪”行动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海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海盐无欠薪”行动的通知》(盐构建发[20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关于开展“于城镇无欠薪”行动的专项治理方案。

  一、制造业企业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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