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盐县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盐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盐县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国家、省、市有关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18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安置对象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2018年我县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2人,均为转业士官(以下简称安置对象)。
二、安置方法
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实行政府安排工作和允许自主就业相结合的方法。
(一)政府安排工作
安置对象的安置,实行理论考试与档案考核量化计分的办法,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公开选岗。安置对象原则上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以下统称国有企业)。2018年我县安置计划指标共6个单位6个指标,其中分配到中央企业指标4个,县下达地方事业指标1个、国有企业指标1个(见附件1)。
(二)允许自主就业
安置对象可在考试考核前至上岗前任何环节,均允许自愿申请自主就业。
三、安置程序
(一)报到落户(6月底前)。办理接收报到手续,宣传退伍安置有关政策;根据档案审核材料,及时通知本人或部队补齐材料,提交有关证明,并协助办理落户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召开考前动员会(11月2日前)。今年统一组织参加嘉兴市转业士官理论考试。考前,由县安置办召开由安置对象参加的考前动员会,通报理论考试安排情况及考试范围。同时,对安置对象开展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
(三)组织理论考试(11月13日)。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满分100分)形式。根据县安置办通知,安置对象持《士官退出现役证》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县安置办报名领取《准考证》,于指定时间持《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嘉兴市转业士官考试。
(四)确认档案考核量化分和公示考试考核总成绩(11月20日前)。档案考核量化计分按《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 武警浙省总队司令部转发民政部 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民安〔2015〕234号)执行,由县安置办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档案考核量化计分,考核计分结果由安置对象本人签字。本人对考核计分有异议的,可在签字确认前提出复核申请;如对他人考核计分有异议的,可书面反映,经县安置办核实后,及时告知反映人。理论考试成绩的40%与档案考核量化分的60%之和计算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并公示7天。对安置对象档案中的计分项目疑有造假情况或不如实提供,经查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