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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辐射工作单位:
2019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保障春节期间辐射环境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局将会同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辐射安全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检查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及制度落实情况,提高有关单位的辐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努力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县辐射工作单位,重点检查放射源工作单位、外来探伤作业工作单位、Ⅱ类射线装置工作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辐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辐射专管员、操作岗位、储源库管理岗位辐射安全责任制和落实情况。
(二)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放射源(射线机)假日管理情况、用源(机)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放射源储存库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三)辐射安全保卫设施的情况。工作场所视频监控、储源库双人双锁、110联网、GPS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的完好性及运行维护情况。
(四)应急管理情况。辐射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企业内部辐射应急队伍建设情况、春节期间应急值班情况。
(五)辐射培训和体检情况。企业相关人员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情况,辐射专管员、辐射操作工持证上岗、个人剂量检测和健康体检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
各单位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台账记录、辐射安保设施、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等开展自查,并记录自查结果。
(二)联合检查
1、节前检查(1月16日至1月18日)。在各辐射工作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环保、公安、卫生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本次检查分两组,第一组: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各辖区中队)、县公安局联合检查海盐县辐射重点单位;第二组:县环保局污防科、监测站、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检查医院等其他辐射单位。
2、节后检查(2月13日至2月15日)。针对节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环保局组织开展复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