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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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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所(分局)、站、大队、局各科室、协会、中心:

现将《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4日

 

 

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9年是“扫黑除恶攻坚年”,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铲除利益链条和黑恶犯罪滋生土壤,进一步凝聚市场监管部门扫黑除恶的工作合力,特制定《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扫黑除恶攻坚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形成长效机制。

二、 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紧盯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县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不懈努力,促使我县营商环境风清气正,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经济社会状况明显改善。

三、 工作重点

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认真排查,严厉打击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问题;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不正当竞争、限制竞争、传销行为等黑恶乱违法犯罪行为。排查重点:

1.各类交易场所存在的以暴力、要挟或欺诈手段,强行压价收购产品、转手高价出售控制垄断市场商品交易、称霸市场的;2.垄断酒店餐饮、娱乐场所等行业酒水入场的;3.在食品、保健品等销售领域,涉及非法传销、限制人身自由、强买强卖、非法垄断等行为的;4.在查处传销违法行为中发现逼迫参与人员缴纳费用,拒绝或者反抗时被殴打的,恐吓欺骗、洗脑等精神控制参与人员的,对不听“教育”的参与人员限制人身自由甚至非法拘禁的,被执法部门责令解散后又重新聚集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5.股权转让审核中有强迫交易嫌疑的,如资源类(如采矿权)应批准而未审批、恶意逃避审批而转让的;转让方与承包方签订无效合同或霸王条款强行要求转让的;以股权转让未果为由要求一方承担赔偿的;审核中发现股权转让明显违背市场规则的;6.在价格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办案中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行为;7.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的。

 具体排摸重点领域(行业)及排摸要求:

 1.市场:排摸农贸市场经营户肉禽类、水产类等和专业市场主要交易品种进货渠道名单,由局市场科牵头组织全县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自查填报,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2.大型餐饮单位:排摸酒水等主要商品进货渠道名单,由局餐饮科牵头组织餐饮单位、娱乐场所自查填报,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3.打传及执法办案:由稽查大队在打击传销、执法办案时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4.消费投诉:由局消保科(消保委)牵头对消费者消费纠纷投诉、职业打假举报等情况进行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5.其他相关行业(企业):由行政许可科、企管科、质量监督、价格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条线(科室)在行政许可(设立、股权转让变更、注销等)、日常监管、双随机及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等销售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监管执法时排摸发现相关线索。

 各所(分局)、站定期(每月25日前)将线索排摸表上报至县局对应科室,县局对应科室按职能分类处置、移送(或通报)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置,重大线索即时上报并及时移送(或通报)。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2月15日前)

县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通过召开全面推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系统上下全员培训到位。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底)

根据《省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方调查情况》,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积极查办市场监管领域案件,重点排查各类交易场所、餐饮、食品、保健品等销售领域涉及垄断交易、称霸市场、非法传销、强买强卖等行为;制假售假行为;股权转让审核中强迫交易嫌疑、强行转让的;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三非”“两超”“一无一违”等违法行为;以及打着“职业打假人”幌子恶意举报,进行敲诈勒索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底)

要针对前期排查梳理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重点领域 、重点行业的乱象开展依法治理,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开展全面攻坚。在整治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以及危害社会治安等各类线索,及时向县及市局扫黑办报送,切实做到打早打彻底。

(四)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底)

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行业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全县市场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深刻领会专项斗争的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在思想认识、打击手段、防范措施、协调机制、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加强完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要全面压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切实营造“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主抓、专门力量负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专项行动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业务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牵头,各科、所、队、站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线索报告机制,定期报告涉黑恶线索,努力形成集打、防、管、建、治于一体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海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季活动方案》中提出的“八个一”为载体,集中时间和人员,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采用悬挂横幅、电子屏滚动宣传、播出宣传片、印发宣传册、发放宣传单、赠送宣传品、出动宣传车、举办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迅速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宣传攻势。

(四)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政法部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要根据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相关成员负责食品领域、专业市场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其他市场监管部门领域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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