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所(分局)、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浙市监餐〔2019〕1号)文件精神与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以及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学校的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重大节假日既是食品销售消费的旺季,也是游客就餐消费和集体聚餐集中的时段,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特殊时段。各所(分局)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要针对辖区实际,周密制定工作方案(部署)。要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确保学校春秋季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强化自律,落实主体责任
各所(分局)要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对新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宣贯力度,督促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定,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认真检查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食品安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所(分局)在春秋季学校开学、中高考和重大节假日前组织人员开展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大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检查工作要与“阳光厨房”建设、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旅游业餐饮提升规划、放心消费示范餐饮等工作做到有机结合。春秋季开学、中高考期间,要以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饮食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对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要加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重要节假日期间,要以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特色街道、接待旅游团队宾馆饭店及餐馆、农家乐、年夜饭承办单位等餐饮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原料采购和贮存、凉菜和生食海产品加工制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及工用具生熟分开以及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等。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行业“潜规则”,一定要追根溯源,及早解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所(分局)要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重要节假日期间,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要按照当地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所(分局)要抓住春秋学校开学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深入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旅游景点等点位,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餐饮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要根据节假日消费特点,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群众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