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许惠云代表:
您在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海盐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异地迁建的建议》(106号)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为了市场更好的发展,增强市场活力,有利管理,适应新形势变化的需要,建议在规划许可下,考虑异地迁建农产品批发市场,以解决群众的需求”,这个建议既切合实际,又具有前瞻性,我们认为很好,目前农批市场迁扩建项目正在稳步实施中。
我县农批市场由县供销总社经营管理。市场于2003年投入运行,占地面积25亩左右。市场作为县内外蔬菜、水果和水产等农副产品的交易龙头,在促进本县农产品的流通销售和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农民致富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有市场规模、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等诸多方面已远远不能满足市场发展需要,且因地处县城城区交通要道,造成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市容市貌。为此,我们已多次向县政府提出对该市场进行扩建或迁建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