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为全面深化法治海盐建设,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助推我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提升,现就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职责作进一步明确:
一、工作职责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和重大民生项目等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与合法性审核工作;
3.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
6.参与理论学习中有关法律知识、法治建设方面的授课以及重大课题调研;
7.接受党政机关委托,承担法律咨询服务、调查研究和评估论证;
8.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
9.所在党政机关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权利义务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
1.应邀参加或者列席与所承担的工作相关的会议等活动;
2.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法律意见;
3.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4.获得约定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5.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权利。
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职责期间承担下列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