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海宁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海宁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海宁市委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海委发〔2015〕11号)、《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委办发〔2017〕42号)精神,设置海宁市商务局(以下简称市商务局),挂海宁市粮食局牌子。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和粮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服务业局的主管全市粮食工作职责。
(二)划入市旅游局的会展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商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研究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2.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推进流通业标准化、信息化工作。指导内贸流通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业,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发展;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扶持政策制订。负责建立商务预报,监测商务运行情况,建立完善商务运行预警机制。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工作;负责对零售商促销活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进行备案、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审核典当、拍卖、租赁(汽车租赁除外)、汽车报废更新、二手车交易等特种行业经营资格,负责特种内贸流通行业宏观管理。负责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经营资质审核及报批等管理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和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4.负责拟订全市电子商务流通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指导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承担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工作,负责跨境电子商务的备案和登记,推广新的跨境电子商务方式。
5.负责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和组织对外招商工作,审核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的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
6.负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负责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工作,推动国际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推进技术进出口、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
7.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依法审核在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负责外派劳务和本市公民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处置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8.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审核、管理国(境)外非企业经营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许可证;负责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规范机电产品出口秩序;指导国家、省和市级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按权限审核易制毒化学品和两用物项的进出口许可。
9.负责市场采购贸易综合服务工作,推进商品认定体系、贸易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主体信用评价与运用工作,开发利用市场采购贸易数据、信息,做好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运营维护工作;做好市场采购贸易日常服务工作。
10.负责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案件的应诉应对及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有关产业安全方面工作;负责国际贸易壁垒的应对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反垄断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做好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贸易政策交流与合作。负责推进我市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合作,促进经贸联系;协调组织赴国(境)外重大经贸交流活动;联系境外华人商会组织、社团。
11.负责协调贸促会、检验检疫、海关、市场监管、银行、外汇、出口信用保险等部门与商务工作有关的事项;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对外经贸便利化工作。指导国内贸易和对外经贸中介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工作。
12.负责按规定承担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和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内外贸融合,推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促进市场信息平台和营销网络建设。
13.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会展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会展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开展对外交流,加强大型会展活动的组织协调,培育发展全市会展产业。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粮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粮食工作重大政策措施。
2.负责本市全社会粮食流通管理,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指导粮食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3.负责拟订全市粮食购销计划,组织指导订单粮食、市级储备粮油收购、储存、轮换等管理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安全工作分级负责责任制,稳定粮食市场,监督粮油质量,保障军队粮油供给。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7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