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ZJSP34—2010—0002
各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有关中介机构:
根据《浙江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浙安监管矿〔2009〕171号)的有关规定,矿山采掘施工企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除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外,还需提交安全评估报告,现对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采掘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委托有关安全评价单位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施工保障能力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评估(价)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采掘装备以及现场安全管理抽查情况等。具体内容见附件《浙江省矿山采掘施工企业安全评估(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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