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商务厅 > 正文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朗读

浙商务发〔2019〕1号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下放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委)(宁波不发),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义乌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方便企业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根据国发〔2018〕38号文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9年第3号)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商务局(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义乌市商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将原由省商务厅办理的自由类技术进出口登记工作统一下放至各设区市商务局(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义乌市商务局。省商务厅不再受理企业自由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

二、各设区市商务局(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义乌市商务局负责本地区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工作。根据企业提交的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正本、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等材料,核查其在商务部技术进出口管理系统登记数据的真实性,核实无误后为企业核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加盖各设区市商务局(委)、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义乌市商务局公章(审批专用章)。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商务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shangwuti/2021/0521/6481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