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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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913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8—0022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6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的通知 浙劳社办发〔2008〕31号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技工院校教学研究工作,规范教学论文评比制度,我们制定了《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浙江省技工院校教学论文评选办法 为了总结交流技工院校教学经验,促进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培养创新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决定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技工院校教师的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一、活动组织与评选原则 1.省职业技能教研所(以下简称省教研所)负责组织开展教学论文的评选工作,原则上每2年开展1次。 2.坚持公开、公平和客观公正的评选原则。省教研所建立由技工院校相关教师组成的专家库,根据论文提交情况抽取相关专家为论文评审组成员,具体负责教学论文的评选工作。 二、参评对象与选题范围 1.凡技工院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均可参加论文评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92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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