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和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朗读
法规名称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和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4-05915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统一编号 | |
法规文号 | ZJSP13—2008—0021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有效 |
体裁分类 | |
发布日期 | 2014-02-26 |
法规正文 |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和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培〔2008〕29号 各市及义乌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和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与加强国家题库运行浙江省分库网络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题库是保障职业技能鉴定科学性的重要测量工具,是构建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的一项基础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命题与加强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工作,对于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命题质量,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规范国家题库运行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命题工作。 二、加强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网络的运行管理。省劳动保障厅对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网络运行实施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通用职业(工种)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管理和运行的具体工作;市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负责国家题库市级分库的综合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具体运行。 三、规范使用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试题资源。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试题资源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统一配置,各市不得擅自开发、更改国家题库浙江省分库的试题资源。各市在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时,凡国家题库浙江分库已颁布实施的职业(工种)试题,一律从题库中提取。对国家题库中需要修订完善的试题内容,省中心在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意见的基础上,每年选择鉴定数量多、社会需求大的职业,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需要统一进行调整。省中心年初制定并公布年度调整计划,调整后统一配置各市。其余职业试题的调整,各市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需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初、中、高级理论知识试卷内容可调整10%,操作技能试卷内容可调整40%。各地所调整试卷需报省中心备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991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