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杭州、温州房管局:
为掌握了解各地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沟通机制,根据建设部《关于上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建住房市函[2006]11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各地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联络人员,公开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在当地房地产网或政府网上开辟专栏,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效,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各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络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请于12月31日前报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二、定期上报整治情况。各地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每月10日前向我厅住宅与房地产业处报送上月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特别是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
三、切实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秩序的组织领导。各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要会同发改(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县(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县(市)切实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我厅将会同省工商局、物价局等有关单位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曹驭,电话:0571-85152218,传真:0571-85177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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