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睦邻小厨”杨浦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提升
行动方案(2019至2022年)
为进一步满足杨浦区老年人对助餐服务的更高要求,根据本市关于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提升工作相关精神,现制定《“睦邻小厨”杨浦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水平提升行动方案(2019年至2022年)》。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讲话精神,回应李强书记关于杨浦养老工作的指示要求,从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构建杨浦养老服务品牌的高度推进助餐服务工作。以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为抓手,从全区层面开展整体规划、均衡布局,通过打造家门口的睦邻小厨,着力解决好杨浦老年人的助餐公平均衡及差异化精细服务问题,做到服务供给更有显现度,用餐体验更有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体现杨浦区域发展特点。发挥“校区、园区、营区”三区联动优势,结合街道镇实际情况,探索形成可体验、可推广的助餐服务格局,依托社区长者食堂带动公共服务联动发展,提升助餐功能内涵。
坚持公益性与多样性并重。发挥政府公共职能,加强老年餐价格指导,优先满足失能、纯老、独居、无子女、高龄、困难等老年群体的助餐服务需求。从菜品选择多样性、适老性入手,丰富用餐体验。
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坚持党建引领、政社合作,充分放开市场、加强监管,鼓励社会多元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贯彻落实全市助餐设施及供餐单位综合评估工作,完善以奖代补机制,培育发展市场化助餐服务品牌。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守安全底线,强化市场监管,确保老年餐食安全可靠。结合本区“五违四必”整体部署要求,引导薄弱餐饮企业转型升级。
三、核心目标
围绕“两个翻番”的发展总目标,至2022年,全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成为15分钟老年人慢行生活圈的基本配置内容。一是助餐服务场所数量“翻一番”。至2022年,全区建成助餐服务场所不少于115家(含社区长者食堂及老年助餐点),实现助餐服务场所数量“翻一番”。其中,重点加强社区长者食堂建设布局,各街道镇至少建成社区长者食堂2家。二是供餐能力“翻一番”。至2022年,助餐服务供给能力达到全区65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各街道镇平均助餐服务供给能力不低于1000客/餐,实现供餐能力“翻一番”。
四、总体要求
明确“四个全面、四个统一”的工作总要求。“四个全面”指的是设施建设全覆盖、餐食选择全口味、服务对象全人群(重点服务老年人,适当兼顾其他人群)、用餐时间全天候;“四个统一”指的是助餐点位统一标识、助餐设备统一配置、送餐人员统一着装、服务质量统一评估。
五、主要任务
结合当前我区助餐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以下四项重点任务。
(一)构建杨浦助餐服务体系
至2022年,构建覆盖全区、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1+3+X”助餐服务体系。“1”指的是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从服务准入、信息管理、点餐结算到质量监管的系统集成;“3”指的是重点发展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及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等三类核心养老设施;“X”指的是以民政部门为主导、各街道镇为实施主体,多元供给主体共同参与的服务格局,鼓励公共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居民区内养老机构及移动助餐车等提供助餐服务。具体包括:
一是强化集中用餐服务模式。形成以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为主体,餐饮企业老年餐桌、养老机构便民食堂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的集中用餐模式。鼓励社区长者食堂兼顾社区其他延伸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空间的“复合利用”,引导社区老人自愿走出家门享受助餐服务。
二是完善配餐上门模式。构建从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或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人家庭“的三阶功能布局,探索建立以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为核心的餐食物流配送体系,梳理从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到社区网点、从社区网点到老人手中两个主要配送环节。各街道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提升送餐能力,落实好最后一公里的送餐上门问题。
三是打造智能化管理平台。依托“彩虹桥”信息平台及“杨浦养老”微信公众号,建立选餐、订餐、结算、查询、统计、评价等六个主要功能模块,探索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点餐及结算模式,打造老年版“饿了么”。强化智能化食品安全监管功能,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餐食从生产、加工到配送全过程、可追溯的安全监管机制。
(二)重点助餐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坚持“布局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落实重点助餐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一是社区长者食堂。社区长者食堂是集膳食加工配置、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的助餐服务场所,供餐能力在150客/餐以上,一般由政府举办和建设,重点满足老年人的餐食需求,也可兼顾全人群用餐需要。社区长者食堂由辖区所属街道镇负责管理,老年人用餐菜单及餐食价格由街道镇定期监督把关。鼓励各街道镇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睦邻中心等资源,或利用存量助餐设施改造。集中用餐菜品一般由老人自主选择为主,倡导一日三餐供应;配送上门以多价位套餐为主,保证一日两餐供应。鼓励社区食堂研究特殊调理营养菜谱,在大厅设置智能化点餐显示屏系统并配有志愿者,采取更加灵活的点餐收费形式。2019年全区计划新建6家,完成存量综合型示范点或综合型助餐点改造、翻牌或清退,实现社区长者食堂街道镇全覆盖;至2022年底实现各街道镇至少建成社区长者食堂2家目标,全区总数不少于25家。
二是老年助餐点。突出“就餐”与“中转”属性,强调助餐服务“睦邻元素”,以方便老年人就近集中用餐或中转外送等功能为主,由辖区所属街道镇负责管理,供餐能力一般在10客/餐以上。可依托社区生活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社区睦邻点等设施,在老年人家门口就近设立,也可引导社区内小型餐饮企业转型成为老年助餐点。2019年计划新建17家,完成存量单一型助餐点改造、翻牌或清退;至2022年底全区老年助餐点总量不低于90家。
三是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整合园区、营区、校区等优势资源,将全区划分为南部、中部及北部三大片区,以市场化为导向,鼓励街道镇与公共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合作建立若干个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负责辖区内老年餐食配送供应。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由区民政局与街道镇共同做好日常管理,供餐以多价位套餐为主,也可根据老人需求灵活配餐,保证一日两餐供应。在以热链为主的恒温配送模式基础上,探索与优质餐饮服务商合作开展冷链生产配送模式,扩大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供餐辐射范围。2019年计划认定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1家至2家;至2022年底全区供餐单位达到3家。
(三)聚焦助餐服务质量提升
结合本市关于老年助餐场所建设、食品安全规范及餐饮证照办理等工作要求,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提升杨浦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
一是设施建设标准化。制定杨浦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建设及服务标准指引。区内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在前期建设选址时应接受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指导,建设完成后由区民政局牵头开展验收,其中社区长者食堂还应获得相应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验收通过的助餐场所设施名称及标识由各街道镇按照标准指引自行制作并挂牌上墙,助餐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添置完善,所有助餐服务人员均须统一着装。街道镇应对原有老年人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及单一型助餐服务点进行梳理排摸,符合现行规范的,纳入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统计范围;不符合现行规范的,取消助餐服务场所资质。存量设施认定及清退工作于2019年底前完成。
二是食品安全规范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由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及街道镇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助餐场所日常监管;由区民政局牵头做好助餐场所信息管理及助餐情况统计,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至少每半年向社会通报一次监管结果。
三是助餐服务品质化。结合全市助餐设施及供餐单位综合评定结果,对本区社区长者食堂实施星级管理,定星定级。探索建立合格助餐供应商制度,定期开展合格供应商服务质量及信用评估,连续两次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在全区范围内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老年人满意度高的优秀助餐服务品牌。
(四)优化政策扶持环境
以贯彻落实本市统一的补贴调整政策为基础,结合杨浦区域实际,逐步加大助餐服务扶持力度。
一是做好助餐价格基础指导。中央厨房(餐饮服务经营者)及社区长者食堂提供的基础套餐价格实施政府定价,体现公益性原则,根据老年人需求保证供应,菜单及定价每周报区民政局或相关街道镇审核;其他套餐或自选菜品的价格按实际情况收取,菜单及价格每周报区民政局或相关街道镇监督。
二是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政策(1)新建社区长者食堂。市级财政按其供餐能力实行分档补贴:800客/餐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50万元;500-800客/餐(不含800客)的,补贴30万元;150-500客/餐(不含500客)的,补贴10万元,上述补贴区财政按不低于1:1比例配套,补贴总数最高不超过建设实际投入。(2)新建老年助餐点。市级财政给予补贴1万元,补贴总数最高不超过建设实际投入。(3)改造社区长者食堂或老年助餐点。享受市级建设补贴并建成10年及以上且在同址改造的项目,按照上述新建补贴标准予以全额补贴;享受市级建设补贴,建成10年以内,且在同址改造的项目,按照“补差原则”给予差额补贴。养老机构内部食堂开设的老年助餐点和利用居民自有房屋等场所开设的助餐点,不纳入市级建设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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