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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经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动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
2021年9月27日
关于推动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办规〔2021〕5号)以及《青浦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 年)》(青府办发〔2021〕37 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青浦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培育发展百亿级产业平台和千亿级产业集群,特制订本政策。
一、支持对象
工商注册地和财税户管地在青浦区内的从事生物医药制造、研发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服务业企业(机构),具体企业及产品服务认定参照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二、支持方向
围绕“制造+研发+服务”产业布局,聚焦授牌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园区,重点支持中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高性能医疗器械及医疗类康复辅助器具、检验检测设备研发与产业化、现代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研发及应用等领域。
三、支持内容
(一)市级资金配套
对获得国家和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项目、市科委生物医药领域科技支撑项目、市经信委生物医药产业项目以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区财政按照上级核准的扶持资金给予配套资金扶持:有配套资金要求的,按照要求的配套比例给予扶持;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按照1:0.5配套比例给予扶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批件证书奖励
1.临床试验批件。(1)对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第1类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等创新药,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择优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2)对取得临床试验批件的第2类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等创新药,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择优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3)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2.药品注册证书。在本区实施产业化,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第1类中药、生物制品、化学药等创新药,给予3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对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第2类中药、第2~3类生物制品、第2~4类化学药等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给予1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对取得批件的兽药,给予5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3.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经国家药监局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国内首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3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非首家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给予1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4.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在本区实施产业化,对获得基因测序、肿瘤检测等诊断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给予2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对获得医学影像、植入性组织材料等非诊断试剂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给予5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对获得创新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给予10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同一医疗器械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单个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0万元。
5.生产批件。对关联审评通过的或者单独评审通过的化学原料药、辅料及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及生产批件、在本区生产且三年内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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