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 2017 〕 1 号),上海市水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委、环保局《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水务〔 2017 〕 643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水务〔 2017 〕 714 号)的精神,在我镇灌溉设施长效管理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探索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节水奖补机制,健全农业用水管理机制,实现灌溉设施管护全覆盖,逐步形成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
(二)实施原则
一是不增加农民负担。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以镇作为农田灌溉设施供水管理主体,以村作为用水主体。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抓手,全面推进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工作。
二是养护成本全覆盖。农业水价主要考虑弥补农田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对各村用于农田灌溉设施的成本作适当的补贴,做到养护无盲点无死角,面面俱到。农业水价成本范围包括:农田灌溉设施维修费、日常养护费、人工费用和灌溉电费等。
三是属地化运行管理。将村两委作为末端村民组织,由其负责协调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农户等农业用水单位和个人,采用属地化管理模式,村两委对属地内农田灌溉设施进行日常的运行与管理,并对管理成效负责,镇对各村进行指导、监督与考核。
四是市场化维修养护。鉴于灌溉泵站的维修养护、田间沟渠路的维修存在一定的专业性,为保证维修养护的质量,由镇组织对其进行市场化管理,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专业有资质的养护单位进行维修养护,并最终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审计审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三)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双控考核、双策驱动、双化模式、双降目标”的试点工作思路,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通过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激励政策驱动,采取日常运行属地化和维修养护市场化等模式,实现降低农业用水量和降低管护成本、建立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目标。
(四)职责分工
镇经管中心、资产公司作为农田灌溉设施资产所有人,负责对农田灌溉设施如电灌站、衬砌明渠、地下渠道等进行清查统计,建立设施动态数据库;水务所作为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行业管理单位,负责指导、监督、考评维修养护的进度质量和台帐资料。同时,根据各村需要,统筹兼顾,制订灌溉泵站维修养护的计划,落实队伍,组织实施;镇财政所负责落实资金的筹措和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专款专用;镇农业服务中心参与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及时听取种粮大户、村级组织的意见和建议,谋划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深化完善;各村为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辖区范围内长效管理方案,组织落实灌溉设施运行和巡查队伍,制订相应工作制度,具体实施设施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工作,同时配合开展设施统计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同时,村委会应建立农田灌溉设施用水和费用收支台帐制度,并通过村务公开等方式公开上一年度农田灌溉设施用水总额、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养护收支费用、财政补贴等台账。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领导小组。
朱家角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镇长乔惠锋为组长,副镇长沈培为副组长,经管中心、资产公司、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水务所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进实施朱家角镇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二)开展重点工作。
1、开展灌区基本情况调查。主要以灌区为单元调查每个灌区全灌水周期的用电量和用水量、灌区控制面积、种植作物类型(水田、菜田、果园、林地等)、调查当前灌溉设施运行管护的成本、资金筹措方式等内容并将调查成果以村为单元进行汇总。
2、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根据上海市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本镇农业水价成本和价格核定办法、农田灌溉设施长效管理办法、考核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修订主要农作物灌水定额及时开展灌区定额用水量核定和实际用水量计量,积极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青浦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qingpuqu/2021/0531/14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