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2017]35号)要求,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文件起草(实施)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区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现将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以区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予以公布(附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7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
目录中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对继续有效的文件中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相关起草(实施)单位应抓紧研究并尽快完成修改工作。凡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以区政府各委、办、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定主体提出的清理意见已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相关制定主体应根据清理意见,于2017年12月31日前作出清理决定,并将决定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向社会公布。
附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
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制定时间 |
施行时间 |
有效期至 |
起草(实施)单位 |
清理决定 |
1 |
《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 |
普府[2003]31号 |
2003年5月21日 |
2003年5月21日 |
经延长至2020年10月24日 |
区房管局 |
废止 |
2 |
《关于调整普陀区城市居住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的通知》 |
普府[2003]33号 |
2003年5月26日 |
2003年5月26日 |
经延长至2020年10月24日 |
区房管局 |
继续有效 |
3 |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调整事项的通知》 |
普府[2004]24号 |
2004年4月16日 |
2004年4月16日 |
经延长至2020年10月24日 |
区房管局 |
继续有效 |
4 |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适用本区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
普府[2004]65号 |
2004年7月12日 |
2004年7月12日 |
经延长至2020年10月24日 |
区房管局 |
继续有效 |
5 |
《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 |
普府[2005]75号 |
2005年9月7日 |
2005年9月7日 |
经延长至2020年10月24日 |
区房管局 |
继续有效 |
6 |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 |
普府[2012]60号 |
2012年7月18日 |
2012年7月18日 |
经延长至2018年 7月18日 |
区房管局 |
继续有效 |
7 |
《上海市普陀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工作规定》 |
普府[2014]39号 |
2014年4月3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普陀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putuoqu/2021/0531/14483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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