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沪科规〔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规范并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5〕471号)、《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及国家和本市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市科委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巡查管理办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附件
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巡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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