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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 布局规划》的通知 |
各区农委:
为规范本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行为,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农委制定了《上海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上海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全市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行为,加强对限制使用农药的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保障生产用药,通过制定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控制本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数量,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使用监管,降低使用风险,推进本市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行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限制使用农药监管,实现对限制使用农药的全程可溯源管理,从而促进高效低风险农药的销售和使用,推进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农药减量控害措施的推广,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
三、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农业生产。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划坚持服务农业生产为首要原则,根据本市各区农作物种植面积、乡镇数量、实际使用农药需要,确定安排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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