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房管联〔2019〕749号),现就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凡按照本市对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规定实施加装电梯的,加装电梯项目正式施工后,已先行支付建设资金的业主,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提取业主本人直系血亲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加装电梯中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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